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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继橹律师,山东鲁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邹城市、曲阜市、兖州区业务主管,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,服役时于山东大学读取了法学硕士,当兵磨练出了坚强的意志,读研专研了各类法律。从业多年,兢兢业业,思维敏捷,推理严密,,能言善辩,做事严谨,办事干练,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、丰富的实务和诉讼... 【详细介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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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

来源:邹城律师网   作者:邹城律师  时间:2014-07-24

1、立即停车。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,切断电源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如果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打开示宽灯和尾灯,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。

2、及时报案。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,打电话(交通事故报警电话:122)或委托过往车辆、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。同时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、急救中心求救(医疗急救求助电话:120)。如果事故现场发生火灾,还应通知消防部门(火灾求救电话:119)同时告知引燃原因、火势大小及被困人员情况。

3、保护现场。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,包括其中的车辆、人员、牲畜、遗留的痕迹并确保散落物不被随意挪动位置。抢救伤者,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,不得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。当事人在交管人员到达之前,可用绳索等材料设置警戒线,保护好现场。

4、抢救伤者或财物。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,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,尽最大努力救助,并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。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但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情况外,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、医疗单位派救护车前往抢救。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,防止被盗被抢。

5、做好防火防爆措施。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,消除火灾隐患。事故现场禁止吸烟。如果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需要将此情况报告交管部门及消防人员,同时做好防范措施。

6、协助现场调查取证。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,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,应积极配合、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
7、 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应及时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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